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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發進口農糧產品及農糧加工品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1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91071450A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2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8104614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98 年 9  月 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8104847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5376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4107106
  7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第 4  點、第 12 點及第 11 點附件八,
  並自 105  年 1  月 1  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6106924
  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第 7  點、第 8  點、第 12 點、第 14 
  點及第 2  點附件一、第 3  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9107145
  0A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