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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農政字第109142124號 函
法規體系: 政風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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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政字第 0970085
  058 號函訂定頒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政字第 099008420
  6 號函修正頒布第 2、3 點規定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政字第 102014228
  2 號函修正頒布第 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政字第 1040142
  124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政字第 10501
  42634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政字第 1090142
  142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