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75080
4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16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1、12、17、19 點規定及第 5 點規定之附表;並
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9508029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3、14、1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950803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250801
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12、20 點規定;並刪除 18 點規定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350800
9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31E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21
K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850
84746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5、6、12、14、15、17 點條文
;增訂第 20-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效(原名稱:
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新名稱: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要點)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109508
4100H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111
5085078D 號令修正發布第 5、20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十月一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