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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115085078D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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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75080
  4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16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1、12、17、19  點規定及第 5  點規定之附表;並
  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9508029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3、14、1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950803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250801
  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12、20 點規定;並刪除 18 點規定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350800
  9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31E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21
  K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850
  84746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3、5、6、12、14、15、17 點條文
  ;增訂第 20-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效(原名稱:
  小地主大佃農貸款要點;新名稱: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要點)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109508
  4100H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111
    5085078D  號令修正發布第 5、20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十月一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