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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派兼公民營事業與財團及社團法人董監事人員遴派及考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11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1120113551號函
法規體系: 人事目/組編任免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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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84 年 11 月 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農人字第 4080531A 
  號函訂定頒布 
2.中華民國 94 年 5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30155651 號
  函修正頒布 
3.中華民國 97 年 8 月 1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70080708號
  函修正頒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4 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10081488 
  號函修正頒布第 3、4 點規定;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20112366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聘派兼主管財團法人董、監事人員績效考核表;並自102年4月30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30112636號
  函修正頒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50112317 
  號函修正頒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 107 年 2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70112225 
  號函修正頒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09 年 7 月 2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90112674 
  號函修正頒布第 4、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1100112466 
   號函修正頒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11.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7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113551 號函修正
   頒布全文 5 點規定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農業部派兼
   公民營事業與財團及社團法人董監事人員遴派及考核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