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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3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林務字第1061740276號 令
法規體系: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森林產業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71740
  33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71741
  2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8、10、12、17、18  點條文;增訂第 4-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8174050
  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綠海計畫
  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817408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81741669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09917403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9、19、20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31742
  4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61740276
  號令修正第 2、10、11、13、19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本規範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
  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