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6 年 8 月 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120774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8 年 8 月 2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8109337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點及第 7 點規定
3.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21093408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
4.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25 日農糧字第 1031093195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並修正為「稻米出進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
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華民國 105 年 1月 19 日農糧字第 104109370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
6.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71092008A
號令修正第 3 點規定
7.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81092909A
號令修正第3點、第5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121090378
號令修正第3點、第5點及第8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