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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產品檢查及檢驗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91071682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農業資源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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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06112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1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9107168
  2A  號令全文修正,名稱並修正為「農產品檢查及檢驗辦法」,並自 1
  09  年 12 月 25 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序文、第 3  條、第 4  條序文、第 2  款、第 3  款及附
  件、第 5  條、第 6  條、第 9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