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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060042831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科技目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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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04064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800406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2、15、1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99 年 5 月 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9004091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及第 4 條附件一至附件十五
4.中華民國 99 年 10 月 1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9004043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附件十一
5.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100425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9、11、12 條條文及第 4 條附件一至附件十三
  、附件十五及附件十六
6.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2004265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附件四
7.中華民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60042831
  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11 條條文及附件一至附件十六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
  §3(17)、§4附件1至附件16、§5Ⅰ(5)、§6Ⅰ、§7Ⅱ、§9Ⅲ、§11(8)、
  §12Ⅱ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
  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