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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輸歐盟漁產品供貨漁船衛生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5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031329669A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61321
  20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71321
  93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238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9、11、12、14、1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91321
  4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14、16、17、18、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013202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1132110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31329669A號令修正
  發布第20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