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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畜牧團體辦理國軍雞蛋副食供應業務執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0980041663號
法規體系: 畜牧目/家禽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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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3010489
  6 號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04035
  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8004166
  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7  點規定;刪除第 10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