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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重要農糧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0981040051號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04007
  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04063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7 點條文及第 16 點條文之附件一至附件七
  ;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710304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 點條文;及第 16 點條文之附件一至附件四、附
  件六;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710305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點條文之附件一至附件七;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81040051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