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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農業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農企字第0950011390號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目/政策規劃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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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5 年 7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企字第 09500113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8 款、第 2  項、第 5  條第 1 項、第 
  6 條、第 7 條、第 8 條第 3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序文、第 
  3 款、第 11 條第 1 項序文、第 3 款、第 2  項序文、第 4  款、第 
  1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
  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