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51331
02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5133114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5133150
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6 點條文、第 5 點條文之附件一至附件
三;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西南大西洋魷釣漁業及西北太平洋秋刀魚
棒受網漁業強制性休漁作業規定)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213
38339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