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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8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0945080362號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農業金融管理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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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36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8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
  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