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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8 年 11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095084100F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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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日中央銀行農業金融策劃委員會第四十二次
  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
  10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48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
  61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5508042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之附表;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7508014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95080383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19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8018
  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40
  19號令修正發布第16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21G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農授金字第1095084100F號令修正發
   布第 11、14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