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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改善財務貸款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9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農金字第1055084018B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業金融目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3508019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350
  8028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3508031
  8 號令發布修正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03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48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
  61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5508041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02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點規定;並溯自九十八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150804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250
   801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4、9、10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18B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