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3147240
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914
746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第 5 條、第 8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一、附件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114722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件一、附件二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471256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214706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2 項、第 16 條第 1 項序文
、第 2 項、第 17 條第 2 項第 3 款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