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1130023146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民福利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2 年 8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20051002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 93 年 1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30050121 號
   函修正頒布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 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4005011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95 年 2 月 2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5005010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96 年 2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6005014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96 年 3 月 2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6005027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溯自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生效
7.中華民國 98 年 2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8005031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8 點規定;並增訂第 1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 98 年 7 月 3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8005100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8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1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300225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4002213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60022875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1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6002352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8002261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1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90022137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規定及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農漁民
     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
15.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2341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16.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6 日農業部農輔字第 1130022519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7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農漁民子女助學
   金申請作業要點」)
17.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31 日農業部農輔字第 1130023146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4、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