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3005008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65080138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513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2Ⅰ序文、Ⅱ、§3(11)、(13)、§4、§5、§7Ⅱ、§10所列屬「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