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預付款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1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保管字第1121865955號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90 年 7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九○水保工
  字第 90185478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1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98 水保治
  字第 0981846030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
3.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9 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字第
  1121865955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