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
219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2076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
2227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5132013
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點;並自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原
名稱:大陸船員識別證申請及核發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6132183
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61322
24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8~10、12、16 點規定及第 11 點規定
之附件八,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010
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01290386
號令修正第 1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2132028
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原名稱「大陸船員僱用報備與核准進入境內水域
及識別證核發作業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共 6 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