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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近海漁船大陸船員識別證換發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021320287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人力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
  219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2076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
  2227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5132013
  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點;並自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原
  名稱:大陸船員識別證申請及核發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6132183
  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61322
  24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8~10、12、16 點規定及第 11 點規定
  之附件八,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010
  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01290386 
  號令修正第 1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2132028
  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原名稱「大陸船員僱用報備與核准進入境內水域
  及識別證核發作業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共 6  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