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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推廣教育設施補助計畫研提及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1120023870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會輔導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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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1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中字第 091108607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60050523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農業推廣教
  育設施補助計畫處理規定)
3.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80050337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1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0005036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點規定,並刪除第第 10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5002210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2217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6.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6 日農業部農輔字第 112002387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0 點,並自112 年 8 月 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