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1 年 4 月 1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中字第 0911086074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60050523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農業推廣教
育設施補助計畫處理規定)
3.中華民國 98 年 3 月 1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80050337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1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0005036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點規定,並刪除第第 10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5002210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2217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法字第 1120162087
號公告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
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規定未
及配合修正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
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6.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6 日農業部農輔字第 112002387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0 點,並自112 年 8 月 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