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9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人字第1120251140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組織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2014878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20176
  7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5、8、11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本規程九十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五條及第八條,自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施
  行
3.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251140 號令廢止及其
   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