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10050760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200507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7、8、9、11 點規定;並刪除 14 點規定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3508000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9、10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
0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48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
61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原
名稱:加速農村建設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專案貸款要點)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6508044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規定;並自九十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7508037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32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9、18、2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
364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5、2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8
017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10 點規定;並刪除 19 點規定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21I號令修正發布第 7、9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