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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申請劍旗魚進出口及再出口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7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0971295676號
法規體系: 漁業目/養殖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1022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1016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 點條文;並增訂第 8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10
  34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8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712
  95676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條文;並自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