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八)農中字第
0820073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中字第 9
0107716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11052
685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
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3 日農業部農授糧字第 1151151519 號令修正
發布,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