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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直轄市以外總噸位未滿二十噸動力漁船暨未滿五十噸非動力漁船擔保交易登記程序(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1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101326182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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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八)農漁字第
  88675524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2054
  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實
  施(原名稱:直轄市以外未滿二十總噸動力漁船暨未滿五十總噸非動力
  漁船擔保交易登記程序)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02413
 5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101326182 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