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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涉案走私或人員偷渡或流用漁船用油漁船必須裝設漁船船位回報器之規定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8 年 09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0981323325號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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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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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20
479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4 點(原名稱:涉案走私或流用漁船用油漁
船必須裝設漁船船位回報器之規定事項)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4132029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3325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