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農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申請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01053299 函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2002080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20020182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之附件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資字第 095106
  4525文號函修正發布全 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53299 號函
  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七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