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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111481711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動植物防檢疫目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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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
  檢二字第 092147820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81711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