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
二字第 092147811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81481
0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48185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5 條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8278
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序文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