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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61481387E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動植物防檢疫目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防疫檢疫局防檢二
  字第 092147812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
  二字第 094147818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九十四年六月六日
  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021482189
 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六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61481387E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