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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主管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131562408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建設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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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九)農漁字第 8
  91341009  號公告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11340
  91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  點(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
  漁港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41340
  70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  點;並自九十四年六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26015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11311
  05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3年1月29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31562408號令修正名稱及全
 部規定,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漁港基
 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