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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農授糧字第1121090893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稻作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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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091002071
  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三點;並自即日起實施(原名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0920022136
  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126
  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四點;並自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41101
  23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13084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8、11、13  點條文;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9109574
  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農糧字第1021096449號令修正第三
  點、第四點、第十四點及第六點附件三、第十二點附件十四,並自中華
  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農糧字第 1031096790A號令修正第十
  三點、第十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610972
  74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並自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1日生效
10.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2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710966
   33A 號令修正第5點規定
11.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2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910965
   44A 號令修正第4點、第5點、第8點、第10點、第12點及第13點規定
12.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1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1110955
   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2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1110957
   46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9點、第10點、第13點,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5 日農業部農授糧字第 1121090893 號令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