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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10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1110022379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會輔導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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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八日內政部(64)台內社字第 656735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61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內政部(67)台內社字第 82325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2、23、30、39、42、43、47、57 條條文;並刪除第 2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九月十一日內政部(68)台內社字第 31944  號令刪
  除發布第 5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內政部(78)台內社字第 75258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2、13、20、25、27、30、31、33、43、50、54、59 
  條條文及第 13 條附表三
5.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二十日內政部(84)台內社字第 848188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39、40、43、55、56 條條文;並增訂第 54-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內政部(85)台內社字第 858679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3、54、5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內政部(87)台內社字第 878338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36~38、39、50~54、61 條條文;增訂第 23-1、2
  8-1、38-1、54-2、56-1 條條文;並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87)台內社字第 87910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36~38、39、50~54、61 條條文;並刪除第 23-
  1、28-1、38-1、54-2、56-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內政部(89)台內社字第 896082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7、12、19、22、23、58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30051
    1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2 條;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11.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0005021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附表二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200227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1、12、13、17、18、24、28、36、37、43、59
   、62 條條文及第 23 條附表四;增訂第 36-1 條條文;並除修正發布之
   第 8、11、13、59 條條文及第 23 條附表四,自一百零二年四月十八日
   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30
   0231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4 條;並除修正發布之第 7、10、62、65
   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外,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1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700223
   8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21、23、40、46、47、66、69、74、84  條
   條文及附表五;並除修正之第 23 條條文自 106 年 1 月 1 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
1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800234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42、69 條條文及附表六
1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000223
    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及附表五
1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1002
   237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26、27 條條文及附表五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5
  Ⅱ、§8、§11Ⅱ、§18、§21(2)、§22Ⅰ、§23附表5、Ⅳ、§25Ⅰ、§26Ⅰ
  、Ⅲ、§30Ⅱ、§31Ⅲ、§35、§36、§48Ⅰ、§55Ⅰ(2)、(3)、(4)、§60Ⅴ
  、§74Ⅱ(1)、Ⅲ、§75、§78Ⅰ、Ⅱ、§82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