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71)農六字第18291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9 條;並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八月五日經濟部經(71)農六字第19441號公告定自七十
一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輔字第 880
5049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8 條條文;並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輔字第 8805052
2 號公告自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1005061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並施行日期另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10050647
號公告自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
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