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牧字第 89004
0390 號公告訂定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1004029
7 號公告修正全文 9 點及其名稱(原名稱:種畜禽進口同意函件審核
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3004095
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施行(原名稱:種畜禽
及種原進口同意文件審核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400402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5004020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040304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8004058
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及第 4 點規定之附件一、附件二;並自
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2004335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4004255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