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6)農牧字第 8605056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防字第 885
6017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915521
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1~1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114
7301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6147243
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47413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1、13、14 條條文;並刪除第 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1147435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0214731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21476
9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3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6147
13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9 條條文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7147
18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4 條條文;並增訂第 13-1 條條文
1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472725
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16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1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
472996A 號令增訂發布第 13-2 條條文
1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214714
9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條、第 5 條、第 9 條、第 13
條第 2 項、第 14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13 條第 1 項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一日起改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