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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9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121471492A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防疫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6)農牧字第 8605056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防字第 885
  6017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915521
  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1~1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114
  7301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6147243
  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47413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1、13、14  條條文;並刪除第 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1147435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021473116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21476
 9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3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6147
  133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9 條條文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7147
  18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4 條條文;並增訂第 13-1 條條文
1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01472725
  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8、16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1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
   472996A 號令增訂發布第 13-2 條條文
1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214714
   9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
   公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條、第 5 條、第 9 條、第 13
   條第 2 項、第 14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13 條第 1 項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一日起改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