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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飼料管理法
公發布日: 民國 62 年 01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191號 令
法規體系: 畜牧目/畜牧行政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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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一月十二日總統(62)台統(一)義字第 182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39 條
2.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五日總統(75)華總(一)義字第 6106 號令
  修正公布全文 40 條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1843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2、10、11、1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701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12、15、16、2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41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5、10、11、14、20、24~27、29~32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
  增訂第 8-1、11-1、22-1、22-2、32-1、39-1 條條文;並刪除第 36 條
  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3-1 條、第 4 條第 2 項、第 8 條、第 8-1 條、
  第 9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2項、第 4  項、第 
  5 項、第 6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11-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5 項、第 12 條、第 13 條、
  第 14 條第 10 款、第 15 條、第 16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20 條
  第 1  款、第 22 條第 1  項、第22-1  條、第 22-2 條、第 23 條第 
  2 項、第 24 條、第 25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29 條第 4 款、第 31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37條、第 39 條、第 39-1 條所列屬「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
  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