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在臺灣地區建造國人經營之非本國籍一百噸以上延繩釣漁船輸入應辦理及應遵守事項(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0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101334618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漁字第 9013306
  58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3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3080
  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31
  3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3  條條文之附件一~附件十
4.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101334618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