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1)農漁字第 104
0952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漁字第 8
86205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4179
1 號令增訂發布第 7-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6134023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81316774A
號令發布修正第5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第4條序文、第5條第1項第6款、第2項、第6條第8款、第7條第2項、第8
條、第9條序文、第10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