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經濟部(57)經台農字第 25623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6 條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農漁字第 81447
99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及其名稱(原名稱:臺灣地區遠洋漁船暨
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1)農漁字第 004
0656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及其名稱(原名稱:「臺灣地區漁船及
船員在國外基地經營漁業辦法」)
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5)農漁字第 50406
51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漁字第 886
001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漁字第 886
7000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漁字第 89133
0309 號令增訂發布第 20 條條文,原第 20 條條文遞改為第 21 條條
文
8.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漁字第 89133
049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31331
17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0.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8133019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1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91330
878 號令修正全文 22 條
1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61332384
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