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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農水保字第1121865078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坡地管理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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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5)農林字第5030375A
  號公告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林字第 890
  030350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394  條;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農林字第 091
  0030120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35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 0921842
  33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1  條;並自公告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0991872018
  號令修正第 31、33、88 條條文;增訂第 88之1、88之2 條條文;並刪
  除第 2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農水保字第1011861180
  號公告修正第30、48、64、73、78、86、91、95、96、97、118、121、
  124、135、143、164、170、191、198、207條條文;刪除第142、186條
  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101186
  2646號公告;增訂第48之1條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10318622
  43號公告;修正第64條、第7節之1、第65之1、65之2、65之3 條文;並
  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農水保字第1091864512號
  公告修正第15、16、19、25、27、31、32、38、41、46、55、56、60、
  61、66、73、85、92、93、94、95、98、102、105、115、116、120、
  121、130、132、144、151、152、164、165、166、170、184、198條條
  文;增訂第95之1、110之1條條文;刪除第24、67、143、145、177條條
  文;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11218650
  78號公告修正第41、66、170、202條,刪除第146~149條;並自即日生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