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6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農水保字第1091865949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坡地管理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84 年 6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農林字第  4131108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2 條
2.中華民國 86 年 9 月 1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6)農林字第  861479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林字第 8901064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8、11、21、23~2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93 年 8 月 3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  093184278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30 條條文;並刪除第 5、6、8~19、40、4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095184304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20、21、29、30、3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018624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7185761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8、38 條條文
8.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8186460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0 條之 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9186594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3
  條、第 4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20  條 之 1 、第 21  條序文、
  第  23 條第1項、第 24 條第 1 項、第 28 條第 1 項、第 29 條第 2 項
  、第 31 條、第 33  條、第 34 條、第 35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36 條序文、第 37 條、第 39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