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農糧字第 09100
2036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2002082
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原名稱: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
農民團體興建農產加工場所及設施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083
11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5107161
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2105796
1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