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糧字第 88020
196 號公告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農糧字第 091
0020076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原名稱:人工培植拖鞋蘭登記及
輸出管理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5105818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504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515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510656
47A 號修正發布刪除第 9 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