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糧物資倉庫管理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11095814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稻作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貳(一)字第
  891120012 號函訂定發布;並溯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農授貳字第 091
  11200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貳字第 092112115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4、15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118
  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點;並自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51102
  7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2~15、17  點條文及第 4  點條文之格式二
  、第 10 點條文之格式三;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1011095
 81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名稱修正為「公糧物資倉庫管理須知」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