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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091505574A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肉品檢查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8510
  2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2147203
  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4150224
  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501
  83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原名稱:化製場之消毒方法消毒
  設備及管理辦法)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2150608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1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4150659
 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18、19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9150557
 4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原名稱: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
  車消毒及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8 條、第 9 條第 2 項、第 15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