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8510
24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2147203
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094150224
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501
83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0 條(原名稱:化製場之消毒方法消毒
設備及管理辦法)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2150608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1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4150659
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18、19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9150557
4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原名稱: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
車消毒及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8 條、第 9 條第 2 項、第 15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