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肥料管理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6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1050號
法規體系: 農糧目/農業資源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14084
  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6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10012105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4~26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2 條、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條第 6  款、第 8 
  條、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3 條第 8 款、第 20 條、第 
  21 條第 1 項、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4 條、第 25 條、第 
  26 條、第 31 條、第 34 條、第 35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