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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01094096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稻作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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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糧字第8712738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糧字第 890
  0212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10、14、16、18、19 條條文;並刪除
  第 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1013057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94096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3、15 條條文;刪除第 1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
  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序文、第 4  條、第 5  條第 1  項序文、第 6
  條、第 7  條序文、第 8  條、第 9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2
  條、第 14 條序文、第 15 條序文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